辽宁中医杂志

大数据下辽宁省比较优势实证研究

商品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宣传成本和流通成本等,决定着商品的相对价格。大数据降低商品价格,提高消费者购买欲望,提高该商品的比较优势。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基准回归模型,在没有控制其他变量的条件下,大数据对辽宁省比较优势的回归系数为1.879。在考虑其他控制变量的条件下,大数据对辽宁省比较优势的回归系数为-1.174。对于稳健回归模型,当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生产率进行稳健性检验时,大数据的回归系数为负数。原因是大数据在辽宁省的初始期投入成本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商品的价格。辽宁省应加大大数据的基础投入建设,降低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

上一篇:B2气候情境下辽宁农业气候资源演变特征探讨
下一篇:辽宁省城市综合实力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