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杂志

辽宁:营商服务好 企业“定心”了

图①:2021年2月25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现场。

图②:2020年12月29日,辽宁高院召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

图③:2021年3月1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举行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

图④:2020年8月20日,盘锦法院法官到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图⑤:2020年5月,大连中院法官赴某药业公司调研。

2020年,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助力辽宁振兴发展的突破口,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十项举措,努力在企业生存发展的“全生命周期”中发挥职能作用。

在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辽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部署了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将“切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今年辽宁法院的重中之重,要求全省法院做到“有事服务、无事不扰”,在打造营商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中事事带好头、时时带好头、处处带好头。

扫黑除恶 企业安身有“净土”

安全是营商环境的底色,企业生存首先要有“安全感”。

2020年,辽宁法院扎实开展“六清”行动,辽宁高院提出“快阅卷、快开庭、快合议、快宣判、快执行”的“六快”要求,务必在证据审查、定性量刑、挖伞破网、涉案款物处置等方面做到准确到位。

院、庭长带头办理“骨头案”。在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院、庭长担任主审人或者审判长的占97%以上。随着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结,一片片被污染了的板结“土地”,在法治的润泽下重新孕育生机。

为有力打击“套路贷”和虚假诉讼犯罪,辽宁高院开展涉“套路贷”线索排查专项行动,对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筛查,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册,并移交给省公安厅逐一核查。

为准确甄别涉黑恶案件财产,规范处置程序,辽宁高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创新性提出建立“三个专班一个中心”,即财产清查专班、财产处置专班、经营性资产托管专班和涉案财产管理中心,为“黑财清底”奠定基础。

着眼长效常治,助力“行业清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2781份,反馈率94.1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为企业生存打下坚实基础。

一站式服务 让企业“暖心”

办事“批条子”,办案“走后门”,如何整治司法“顽疾”,让企业放心打官司,2020年11月6日,辽宁高院出台了专门意见。全省法院闻令而行,十日内,在各自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企业投诉营商环境问题“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实施“容缺受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20年11月底,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提供自助立案、全域送达、风险评估等多项服务;12月3日,大连海事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诉讼服务十项承诺”,明确从接待、起诉、解纷到立案、审判、文书等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目前,辽宁法院各诉讼服务中心均系统规划了诉讼辅导、多元化解、判后答疑等功能布局,完善了集约化的送达、保全、鉴定等服务机制,推动实现 “一网统管” “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全省法院共配备全域送达一体机、自助立案一体机、全域联系法官终端和统一文书输出终端等设备788台。2020年,辽法院网上立案10万余件,网上缴费8万余笔。辽宁法院诉讼服务74项质效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国法院第3位。

平等对待 为企业“撑腰”

让企业和政府打官司有底气。

打破行政诉讼“主客场”。2020年10月9日,辽宁法院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省、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将全部由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幅降低了干预风险。

2020年底,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人民法院通知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

“政府欠账,影响公信。”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砚主动向市委汇报了全市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进展及面临的困难。丹东市委书记裴伟东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涉案党政机关要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维护法治权威。一周内,丹东法院成功执结8件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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